在办理车贷分期时交了4106元的保证金,如今已还清所有贷款,但对方公司职员以无收据等理由迟迟不退保证金,华商报记者介入后,双方已达成一致,退还一半保证金。
张先生是商洛人,2018年他在西安市三桥附近的西部国际车城一家汽车超市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总价20多万元。
为了办理贷款,汽车超市的工作人员给张先生推荐了一家办理分期贷款的公司,2018年2月,张先生支付了7万余元的首付,并在陕西万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分期贷款,约定在2021年4月10日前还清所有贷款,同时支付了4106元的贷款保证金。
今年4月初,张先生准备提前还清所有贷款,于是他来到陕西万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结清了剩余车款,公司也给他出具了结清证明等资料,但4106元的保证金,却迟迟未退。
“保证金我是用微信转账支付的,当时公司也没有给我开具任何收据,现在他们就以没有收据为由不给我退这笔钱。”张先生说,为了证明他交过保证金,他专门打印了微信转账凭证并提供了此前的聊天记录,然而公司还是没有退款。“工作人员后来承认确实有这回事,但他们说查询发现这笔钱之后又转出去了,不知道转给了谁,所以还是没法退款。”
5月6日,华商报记者看到张先生提供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显示,2018年3月16日,张先生向白先生转账了4106元。2020年9月,张先生与白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张先生询问这笔钱怎么退还时,白先生称公司会退给他,没有收据的话也不影响。
结清证明上显示,4月2日张先生所欠款项已全部结清,授权委托书中也解除了车辆抵押业务。
5月6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联系到陕西万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孙先生,他表示会尽快落实相关信息并及时回复。
当天上午11时许,张先生联系记者称,公司同意给他退一半的保证金,由于此前合同约定他需要在公司购买保险,但由于疫情等原因,张先生未在公司购买保险,所以扣除了部分保证金,目前他也接受了退一半保证金的提议。
华商报记者田睿